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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以上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前至文化中心125室领取经费卡(项目中期通过将给予部分经费资助)。未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项目可凭项目中期报告来领取经费卡。
以上事项如有不明,请电话咨询:校团委 刘老师 87557336
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
上一条: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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