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题与省级验收程序
各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对验收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各个验收项目的《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及项目成果(论文发表复印件或用稿通知)报至校团委。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并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4),《结题报告书》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5)。
上述附件2、3、4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二份以学院为单位上交, 电子版发邮箱:zjcjkxjs@163.com,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地点:行政楼103B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87557336
陈同学 18257568355
共青团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