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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贸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寝室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09-10 09:13:17  点击:[]

经贸学院各公寓楼、各学生寝室: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的“五位一体”学习型公寓建设,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同时也为更好地调动寝室长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文明寝室建设的水平,现将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寝室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贸学院2012级-2014级本科生各寝室长

二、考核内容

根据《经贸学院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对学院各学生寝室长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括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寝室卫生评级情况、学习型公寓建设参与及获奖情况、寝室成员学习成绩情况等。

三、考核等级

按照各公寓楼各寝室长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任职工作情况等,考核等级为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流程

9月10日—9月16日,各公寓楼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并成立经贸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经贸学院园区自律管理中心、楼长、层长、寝室长、公寓团团总支负责人、生活委员等,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9月17日—9月20日,各公寓楼按照《经贸学院学生公寓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一)和《经贸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表》(附件二)认真做好考核的具体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王同学(17816852645)。

9月23日,各公寓楼于9月23日16:00前将按要求完成的《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表》(纸质版)交至学院楼317办公室(谭老师)。

9月28日,在各公寓楼公示“经贸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长考核结果”。

五、其他

在对寝室长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经贸学院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杜绝随意评比、弄虚作假,等不公正、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出现。

关于该年度学生寝室长考核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谭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887

附件一:经贸学院寝室长考核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经贸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寝室长考核表.doc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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