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鼓励社团活动积极向上,服务学校发展大局,规范社团竞争,健全激励机制,根据《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开展2024年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学生社团星级评比及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社团星级评比
(一)评比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按照我校校团委社管部相关规定完成学年社团注册、并按照《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的所有学生社团。
(二)评比原则
根据量化评分和多方评议,社管部对社团评比至相应等级,以此调动社团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努力为社团会员服务,提升社团活动品位,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本制度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社团评比五星级社团。
(三)评比等级及指标
社团星级评比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星级5个等级。
评比结果由社团星级评比最终学年总分决定,详细社团等级划分及条件设置见下表。
社团星级 |
评比社团需满足条件 |
五星级社团 |
学年总分在总社团的前15% |
四星级社团 |
学年总分在总社团的15%~30% |
三星级社团 |
学年总分在总社团的30%~70% |
二星级社团 |
学年总分在总社团的70%~90% |
一星级社团 |
学年总分在总社团的后10% |
(四)评比分数设置
对所有评比所需条件进行量化记分,按社团最终的学年总分进行社团星级评比及等级认定。
社团最终学年总分=社团活动+社团建构+社员反馈+社团积极度+社团荣誉+年度审核
(五)评比相关说明及限制性条款
(1)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星级评比的资格:
1、学生社团未经审批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2、学生社团未经注册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3、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4、存在其他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情节恶劣且不按规定配合相关工作的行为。
(2)本学年星级评定的程序要求:
1、各社团负责人或新社团发起人填写附件1(《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学生星级社团评比登记表》)中的1、2.1、2.3、3、4五项内容,电子版材料于8月1日17:00前以压缩包发送至zufextwsgb@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均按照“xxx社团2024年星级评比材料”方式命名。若上交多份材料,以截止日前的最终版本为准。
2、本学年社团活动未按照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相关规定进行活动审批的社团活动均不纳入社团星级评定的打分。
(六)星级社团奖惩机制及其他相关等级认定方案
社团成功申请为五星级社团后,举办活动时根据其活动内容,经申请可获得校团委社管部相关辅助;学年初社团招新街享有场地优先选择权;且下一学年的各类评比、活动审批享受相应优先权。若社团的星级(二,三,四星级社团)有所提升,也将纳入下一年度的考评依据。
每学年的一星级社团,将收到校团委社管部警告一次;若社团连续两年收到校团委社管部警告,经校团委社管部商议后,有权要求该社团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依据《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该社团注销。
每学年依据社团星级申请结果,将对各社团负责人任职等级做出以下认定:五星级、四星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给予优秀等级评定,三星级、二星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给予良好等级评定,一星级以及未获星级的社团主要负责人给予最高等级为合格的评定;各社团负责人任职等级由各二级学院社管中心及主要负责人共同决定。
二、学校社团注册登记
(一)注册登记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无学业不及格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社团根据社团性质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开展活动的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团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5、有至少1名校内指导教师;
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7、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新社团成立申请
1、书面申请。社团主要发起人,按照注册登记条件要求,向校团委社团管理工作部提出筹备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2、审核。校团委社管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若审核通过,社团拟成立;审核不合格的,须向社团申请人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或者取消成立资格;
3、吸收会员并召开社团代表大会。拟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召开社团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正式的社团章程,选举产生会长,同时上报校团委进行注册备案;
4、正式成立。注册登记完成后,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并严格按照本社团章程开展活动。
(三)若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6个月以上不足20人的;
3、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在同一校区已有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6、涉及宗教文化的;
7、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8、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9、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0、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1、具有商业性质,不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的;
12、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四)工作要求
1、现有学生社团根据注册登记要求认真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2)和《学生社团会员注册登记表》(附件3);
2、新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学生社团筹备成立申请表》(附件4),申请通过后,再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2)和《学生社团会员注册登记表》(附件3);
3、现有学生社团涉及信息变更的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学生社团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申请通过后,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2)和《学生社团会员注册登记表》(附件3);
4、现有学生社团申请注销的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6),申请通过经公示后注销;
5、1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两个社团,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老师应为中共党员。学生最多可加入2个社团,鼓励加入至少1个理论性社团,并按要求参加社团相关活动;
6、各社团负责人或新社团发起人于开学后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团员先锋服务站(行政楼103B办公室西侧玻璃房),电子版材料于8月1日17:00前以压缩包发送至zufextwsgb@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均按照“xxx社团2024年注册登记材料”方式命名。
7、以上提及的文件均需完整且如实填写。表格超过一页的请双面打印。
共青团海洋之神线路畅通检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