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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6-12-19 10:53:31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我校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包括2015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我校2015年新苗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省级验收程序

各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对验收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015年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各个验收项目的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及项目成果(论文发表复印件或用稿通知)报至校团委。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见附件4)。上述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二份上交,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地点:行政楼103B办公室。

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电子资料发邮箱56943986@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杨忍,联系电话:0571-87557336。

2016年12月19日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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